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
——伦纳德·尼莫伊
1、全神贯注
许多错误的产生源于我们注意力的不集中,尤其是在面对相似情景时。相似性使得我们忽略眼前的实际情况,对应该关注的地方视而不见,草率做出决定。
注意力要求我们对所处的每个环境以及组成环境的每个要素都做出敏捷主动的反应。全神贯注与被动接受是不兼容的。不要对周边的事务漠然处之,要用心去看,用心去听。学会关注细节,不因事小而疏忽。
2、确认事实
事实:a、主观事实。b、客观事实
事实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观性。它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是是需要我们主动去认识,一旦我们忽略它的存在,它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
事实客观性的两种基本形态:事物和事件。
事物:存在的实体,如动物、蔬菜、矿藏等。
例如白宫就可以看作事物的代表,而林肯遇刺则可以看做事件的代表。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
事件:由事物或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事件是无形的。
在白宫举行国宴,首要条件是白宫和其他相关事物的存在,否则这个事件就不会存在,要存在无形的事件,有形的事物是其基础。
确认事件的存在:
a、实地考察。
b、通过间接方法证明。
比如值得信赖的人或照片等。
c、年代久远的事件,可求助于一些可以作为间接证据的事物来确认。
如官方记录、当时的报纸、照片、视频、回忆录、相关档案等。
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他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取。
事实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
主观事实:由个人亲身经历或间接通过别人的经历确认的事实。
例如,头痛,如果我经历过头痛,我就有第一手资料证明其真实性。但是如果是别人头痛,我就只能间接地听别人说其头痛的情形来建立我对头痛的概念。
因此,主观事实的确认完全依赖于当事人的可靠性。
总结一下如何确认事实:
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身投入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
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
源于主观体验的主观事实,在通常条件下是自动呈现的。但是,由于人脑中的自我错觉获或理性化思维机制,人们甚至可能无法确认关于他们自身的事实。
由于主观事实得以确认的基础是对其他当事人的完全信任,所以你必须首先考虑对其他当事人完全信任的可能性。
3、观念与其对象
我们大脑中的每个观念最终都源于对事物的描摹,而真实存在的事物却独立于观念之外。
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正确观念忠实地反映其对象的客观秩序,与之相反,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
虽然我们对观念的控制力有限,但并非无能为力。我们可以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确认观念正确与否。如果某一观念与其对象的对应关系扭曲脆弱,我们就可以确认该观念是错误的。
我们只能通过观念来了解世界,但并不能因此认为我们只能把握观念。观念是人类认知的工具,而非最终目的。观念是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桥梁,正确观念能使此桥固若金汤。而最有效的确认观念正确与否的方法,是透过观念本身去观察其所表现的对象。
4、留意观念的本源
对事物的接触越多,对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对它的理解越深刻,观念就越清晰。理解观念的关键点永远应该是它在外部世界根源。
越是忽略观念的客观来源,观念就会变得越不可靠。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客观与主观的连接纽带将会断裂。到那时,我们看到的外部世界只是大脑的创造品,而非世界本身的面貌,观念将与世界脱节。
当我们说“确认事实”的时候,并不是说把这个关于现实的观念在大脑中确立起来。大脑中的观念,是主观的范畴,而我们所关注并意欲确认的事实,是客观的范畴。要确认事实,我们必须绕过观念直观外部世界。如果我们成功地为观念在外部世界中找到了对应物,那我们就确认了一个事实。
我的大脑中有一个特定的观念,我称之为“猫”,其对应物是现实存在的猫。但是,如果我的大脑中有另一个观念“牛头马面”,它就没有对应的现实事物。类似牛头马面的观念就是主观事实,因为它仅存在于我的大脑中。
5、观念联系事实
人类认知主要由三部分形成:
a、客观存在的事物。
b、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
c、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我们才能与他人交流。
以猫为例,首先要有一只猫,然后才会确立关于猫的观念,随后才有“猫”这个大家认可的词。所有这一切都来源于猫的客观存在,如果没有这个客观存在,就无所谓关于猫的观念和语言。
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主观事实都是清晰明确的。所有观念在客观世界中都有其特定的本源。
有时观念与客观事实之间的联系直接明了,就如上面提到的猫,我们称之为简单观念。简单观念相对容易验证,因为它所对应的客观事物只有一个。
与简单观念相对应,复杂观念指那些与客观事物并非一一对应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客观世界中通常具有多个来源。例如民主,它是明确具体的观念吗?至少在潜意识上来说,是的,因为我们可以把它联系到客观世界。但是民主的内涵有其丰富的来源:人物、事件、宪法、立法行动、旧制度以及新制度等。如果我要和其他人他讨论民主问题,为了避免走入主观主义的歧路而无法与别人沟通,我讨论的必然是现实中大家都明白的事物;我必须不断地涉及现实中的种种事件,而这些事件即是民主内涵的现实土壤。
错误观念即对客观事物做出偏离其本源的错误反映。没有任何观念可以完全脱离客观世界,即便是最荒谬的想法。但是观念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可以变得遥远而难以捉摸。
错误观念已经偏离了事物的真实情况,但却可以反映出产生错误观念的人的精神状态。错误观念是我们在应该全神贯注时却麻痹大意的产物,是我们对客观世界做出一厢情愿的假设的结果,它只能由我们自己负责。
6、将观念付诸语言
首先是事物,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出现语言。
即使一个观念清晰明确而且忠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为了交流的方便,我们也应该用语言表达出来。
观念必须与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然而,给观念找到合适的语言并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这一工作常常充满挑战性。
我们如何确认自己找到了合适的语言呢?这个过程实际上与我们确认某个观念是否清晰明确的过程一样——客观事物。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清晰表达我们的观念,仅仅是因为没有完全了解自己要表达什么。所以,回头重新审视观念的外在来源,理清思路,合适的表达将随之而来。
有时,语言和观念的结合是完美的。在这种情况下,语言和观念完全切合,它们都忠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这种情况通常存在于简单观念中。例如我说:这座纪念碑是由花岗岩砌成的。这种情况下,语言和观念完全统一。同样的原则也适合于复杂观念,尽管他比简单观念复杂得多。为了保证所运用语言的精确性,必须回归语言的本源——客观事物。
为了能准确地表情达意,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语言要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仅仅用语言表达相应的观念是不够的,它还应该用来表达明晰正确的观念。或许我坚信小人国的存在,对它有全面地想象。或许我可以用丰富多彩的词语来表达那些想象,但它们只能揭示我的思想状态,而不是现实的真实情况;它们揭示的只是主观事实,而不是客观现实。
7、有效沟通
语言和观念的匹配仅仅是沟通最基本的第一步。下一步是为观念建立连贯的陈述。注意,如果一个人只说了一个词”狗“,对此我们无法做出真假判断。但是如果一个人说出某件和狗相连的事,比如,停车场有只狗,我们就可以做出真假判断。
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做出真假判断的命题。
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因为只有在命题的层面上才涉及真假问题,而逻辑本身就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在命题易于理解的时候,我们可以轻易分辨出真假。但是,如果命题本身表达得含混晦涩,我们就会面临双重问题。因为我们必须先找出命题本身的含义,然后才能作出真假判断。由此可知,清晰有效的表达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能够带来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说完整的句子
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
泰山在山东和山西之间——这是个基于客观事实的命题,它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但是如果我说泰山是秀美的,这个命题就糅合了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绝不能对主观命题的真假作出随意的判断,就像我们刚才所做的那样。客观命题的真假判断是没有争议的,但主观命题有。如果我想让某个主观命题被大家接受,我就必须为它作论证。
避免使用双重否定
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不要对外行人使用业内行话,沟通的关键是理解。最忌讳两件事:一是对人讲话态度傲慢;二是故作高深,让人云里雾里。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模糊和多义是制约有效沟通的两个典型因素。语中的模糊(vague)来源于拉丁语中的“vagus”,意思是恍惚;多义(ambiguous)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拉丁语中的一个动词“ambigere”,意思是徘徊。
模糊和多义的语言并不明确表达这个或那个特定的观念,而是游走于不同的观念之间。它们共同的缺点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无可争议的内涵。
一个词语的指代物不明确,它就是模糊的。我们不知道这个词语到底指的是什么。看如下两个命题:“人们不喜欢那样的音乐”和“他们说他将不参加连任的竞选”。对第一个句子,大家的自然反应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音乐?”第二个句子,大家也会问:“他们是谁?”在此两例中,由于缺乏准确的信息,我们都不能确定句子中到底说的是什么。像这种情况,完整的表达应该是这样的:“圣弗朗西斯科音乐学院毕业的人们不喜欢西部民间音乐”和“人民党选举委员会的候选人宣布他将不再参加竞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可以针对一些明确的东西作出反应。
通常,一个词语的使用越普遍,它的含义就越模糊。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者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如果你想说的是摇椅、古董椅、牙科医生专用椅或电椅等,在你谈到这些东西时,不要笼统地称之为椅子,要用定语做限定。
类似于“爱”、“民主”、“公平”、“善良”、“邪恶”这类词语,它们本身的含义就是不明确的。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没有确定的所指,更是因为它们的含义太广泛了。因此,即使两个人用同一个词语(比如“爱”),其含义也可以是大相径庭的,甚至背道而驰。这就是为什么在使用这类词语的时候,必须对其作出准确的理解。在你试图说服别人某件事情是不公平的之前,你要告诉他们你是如何定义不公平的。
9、避免闪避式语言
尽量直抒胸臆,降低听众对你所要表达的意思产生误解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在建议你要口无遮拦,一个人应该可以将简练与优雅完美地结合起来。
语言中,委婉表达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必须小心,不要使委婉的语言成为信息缺漏的根源。例如,设想一个词语叫“终极方案”,用来掩盖一个罪恶的灭绝人类的计划。
闪避式语言不能直接地表达出演讲者或是作者脑中的真实想法,它带来的危害是双重的。首先,很明显的,它可以欺骗听众;其次,无形中,它将对其使用者造成有害的影响,扭曲他们对现实世界的感受。使用者塑造语言,同时语言也塑造使用者。如果持续使用扭曲现实的语言,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10、真相
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因为在有些情况下,真相是难以捉摸的。但不探寻真相更荒谬,因为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那种真相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想法同样荒谬,因为它否定了我们所有的努力,使之看来毫无理性,毫无意义,使真相沦落为妄想。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其中,本体真相更为基础。所谓本体真相,指的是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是本体真相,如果它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桌上有一盏灯,这是本体真相,因为它确实是在那里,而不是幻象。本体真相的对立面是虚假的幻象。
逻辑真相,是逻辑学家直接关注的真相形式。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更宽泛地说,它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
一个命题如果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那么它就为真。例如一个命题说,一艘船泊在码头上。如果这里确实有一艘船,确实有一个码头,而这艘船确实泊在码头上,那么这个命题就是真的。一个真命题的作用,就是以语言为媒介,将大脑中的观念(主观事实)与相应事物的真实状态(客观事实)联结起来。上例中,如果那个命题所说的与现实情况并不相符,则命题就是假的。
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对真相的确认都要去检查别人所认定或推测所得的真相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依据。确认真相就是要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但是这里我们所要关注的焦点是事物的客观情况。如果我不能确认一个命题的真假,比如说“狗在车库里”,那么仅仅在大脑中反思狗啊、车库啊或者其他相关概念是无助于我解决这个问题的,我得亲自到车库去看看。从这一点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为什么我们说本体真相更为基础。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的。
融贯说意指,如果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为例,如果说某个关于物质世界的特殊命题是真的,那是因为它与相对论是一致的。使这个命题逻辑上正确的正是相对论本身,因为相对论被认为是真实地反映了物质世界客观规律的理论,它与真实的物质世界是相符合的。我们可以看到,融贯说如果想成立,必须依靠符合论,因为符合论更为基础。
我们应该注意到,依据融贯说得出来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因为它所仰赖的基础并非客观世界中的现实情况,而是某种理论或思想学说;而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
路易斯·D·布兰代斯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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